苗栗法院 113人15732丙

苗栗縣通霄鎮福興段589地號

特拍 點交 待拍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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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7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1.6
保證金:
2.4
總坪數:
63.1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63.1 坪
總現值:
10.2 萬
拍後增值:
-1.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通霄鎮 福興段 589地號,面積 1,043 m2,持分 1/5,11.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4/24,總底價 20萬,保證金 4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2拍,2025/5/22,總底價 16萬,保證金 3.2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3拍,2025/6/19,總底價 12.8萬,保證金 2.6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應買,2025/7/1~2025/9/30,總底價 12.8萬,保證金 2.6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本院於113年9月20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589地號部分建物(無 門牌)佔用,其餘為雜林、雜草地,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2.
本件土地上建物不在拍賣之列,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權源不明,拍 定後如有糾紛請自行解決。
3.
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4.
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 點交。
5.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7.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8.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 就建物坐落之基地部分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 六、本件標的物分甲、乙、丙標分別拍賣,分別標價,各標總價應達底價,以 總價最高者為得標。
9.
本件拍賣標的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 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 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 文件。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通霄鎮 福興段 589地號
1,043 m2 × (1/5) × 490 元 - 11.6 萬元
= -1.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3
1拍 部分點交
764 坪 / 620 萬
2025/8/13
1拍 不點交
483 坪 / 500 萬
2025/8/6
2拍 不點交
15.5 坪 / 6.4 萬
2025/8/7
特拍 點交
140.5 坪 / 29.5 萬
2025/8/7
特拍 點交
244.7 坪 / 61.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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