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金拍 114屏金職辰74

屏東縣枋寮鄉瓦三路22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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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 ~ 2025/09/01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20
保證金:
4
總坪數:
4.1
坪單價:
4.9萬/坪
持分地坪:
4.2 坪
公告建坪:
4.1 坪
總現值:
4.8 萬
拍後增值:
-1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增建坪:
4.1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枋寮鄉 內寮村段 879地號,面積 276.6 m2,持分 1/20,14.8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1)
1.
屏東縣枋寮鄉瓦三路22號,建號 86,持分 1/10,5.2 萬
1層:73.71 2層:53.24 騎樓:8.65 合計:135.6 (二層樓加強磚造)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16,總底價 31萬,保證金 6.2萬,坪單價 7.6萬/坪,流標
2拍,2025/5/7,總底價 24.8萬,保證金 5萬,坪單價 6萬/坪,流標
3拍,2025/5/28,總底價 20萬,保證金 4萬,坪單價 4.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件拍賣建物坐落拍賣土地上,現為共有人占有使用,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貳拾萬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3.
本件土地、建物係拍賣債務人之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土地與建物合併拍賣,優先承買人主張優先承買權者,應連同土地建物一併承買,不得異議;若共有人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惟若本件土地與建物之共有人不同,若均主張優先承買時,本於土地法第104條,使土地及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合而為一之立法精神,基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應以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為主。
4.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六、本件拍定後須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5.
本件拍賣之建物,其中部分係增建,拍定後就該增建部分,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6.
本件無抵押權設定。
7.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枋寮鄉 內寮村段 879地號
276.6 m2 × (1/20) × 3,500 元 - 14.8 萬元
= -10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2
1拍 不點交
279.8 坪 / 208 萬
2025/7/2
1拍 不點交
47.4 坪 / 230 萬
2025/7/2
1拍 不點交
22.1 坪 / 37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72.3 坪 / 440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4.4 坪 / 14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30.4 坪 / 245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8.5 坪 / 32 萬
2025/6/18
1拍 點交
8.6 坪 / 32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7.3 坪 / 29 萬
2025/6/17
1拍 不點交
35.7 坪 / 41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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