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373地號土地之應有部分,該2筆共有土地有無約定使用或分管不明,拍定後均不點交。本件拍賣之屏東縣新園鄉中洲段
3.
373地號土地現均為柏油道路,請投標人注意。
4.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貳拾肆萬肆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5.
本件雖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惟本件拍賣土地現況均係鋪設柏油之道路,且使用分區係道路用地,因無簡化共有關係之必要,故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若土地共有人於拍定後對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應另循實體訴訟程序解決。
7.
373地號土地均係屬烏龍地區都市計畫(68‧7‧
8.
之道路用地,上開土地均符合都市計劃法規定為依法得徵收而尚未徵收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其使用上有無相關法規之限制,應買人應先自行查明。六、本件若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10.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