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實4871

臺南市下營區大屯寮段579-55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32
  • 111 點閱
  • 0 列管
  • 2025/5/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7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2
保證金:
6.4
總坪數:
50.5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50.5 坪
總現值:
58.4 萬
拍後增值:
26.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下營區 大屯寮段 579-55地號,面積 501 m2,持分 1/3,32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4/29,總底價 50萬,保證金 10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2拍,2025/5/20,總底價 40萬,保證金 8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明土地位置及範圍,該土地現況:部分空地、部分 坐落門牌號碼「大埤寮26號」未保存登記平房建物。上開建物不在本件拍 賣範圍,建物與土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 後不點交。
2.
係拍賣應有部份,若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 重測或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六、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 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4.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 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 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下營區 大屯寮段 579-55地號
501 m2 × (1/3) × 3,500 元 - 32 萬元
= 26.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8
1拍 不點交
164.4 坪 / 660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1,700.3 坪 / 760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1,315.2 坪 / 800 萬
2025/6/24
1拍 不點交
136.4 坪 / 2,000 萬
2025/7/1
3拍 不點交
7.5 坪 / 38.6 萬
2025/6/18
3拍 不點交
24.9 坪 / 19.9 萬
2025/6/17
3拍 不點交
151.3 坪 / 56.7 萬
2025/6/25
特拍 不點交
35.7 坪 / 89.7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南市下營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