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地政人員稱:拍賣之434地號土地為永平路二段521巷77號內之空地,有停放車輛。本件係拍賣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3.
拍賣之土地編定使用種類為:都市計畫乙種工業區。
5.
3標分別拍賣,惟各標內之土地則應分別標價合併計價,各該總價應達底價,以總價最高者為得標。本件標的物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即按各標順序依序拍賣,如其中一筆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筆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各開標之順序。
7.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參佰壹拾柒萬伍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