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於本院113年10月28日執行期日,在場人萬○○稱有時會幫債務人看家,鄰居稱106建號建 物平時無人居住等語。地政人員稱雨遮係增建,房屋右前方有增建等語,經入內檢視,天 花板多處有漏水情形,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2.
424建號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移轉登 記,若前開建物被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則有被拆除之風險,風險由拍定人自行負 擔。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另根 據測量成果圖指出,本棟建物部份跨越同段400地號面積24.41平方公尺;同段401地號面積1 2.57平方公尺;同段407地號面積0.2平方公尺。占用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之占用責任由 拍定人自行處理。
3.
上開不動產四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