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3辛74646

屏東縣屏東市廣興里廣興126之7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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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31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50.2
保證金:
10.1
總坪數:
19.4
坪單價:
2.6萬/坪
持分地坪:
6.8 坪
公告建坪:
19.4 坪
總現值:
30.8 萬
拍後增值:
10.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19.4 坪
其他內容:
3層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屏東市 廣興段 599地號,面積 67 m2,持分 1/3,19.9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1)
1.
屏東縣屏東市廣興里廣興126之7號,建號 暫603,持分 1/3,30.3 萬
1層:64.161層:64.163層:64.16合計:192.48 - (三層樓房)
拍賣紀錄 (4)
1拍,2025/5/8,總底價 97.6萬,保證金 19.6萬,坪單價 5萬/坪,流標
2拍,2025/5/29,總底價 78.1萬,保證金 15.7萬,坪單價 4萬/坪,流標
3拍,2025/6/19,總底價 62.6萬,保證金 12.6萬,坪單價 3.2萬/坪,流標
應買,2025/7/3~2025/10/2,總底價 62.6萬,保證金 12.6萬,坪單價 3.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本件拍賣之土地、建物皆係拍賣應有部分,據債權人陳報現由第三人承租使用,拍定後不點 交。
2.
本件拍賣之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 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且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 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3.
本件土地、建物係拍賣債務人之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土地與建物合併拍賣, 優先承買人主張優先承買權者,應連同建物一併承買,不得異議;惟若本件土地與建物之共有 人不同,若均主張優先成買時,本於土地法第104條,使土地及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合而為一之立 法精神,基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應以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為主,請應買人注意。惟若 共有人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 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係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4.
土地謄本其他登記事項記載:「未會同申請,欠繳書狀費,繳清後發狀」,拍定後之法律 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未繳清差價前不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 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屏東市 廣興段 599地號
67 m2 × (1/3) × 13,800 元 - 19.9 萬元
= 10.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20
1拍 不點交
125.8 坪 / 312 萬
2025/8/27
1拍 不點交
4 坪 / 112 萬
2025/8/19
1拍 不點交
13.4 坪 / 340 萬
2025/8/13
1拍 不點交
21 坪 / 39 萬
2025/8/12
1拍 不點交
13.4 坪 / 50 萬
2025/8/6
1拍 不點交
13.2 坪 / 55 萬
2025/8/5
1拍 不點交
80.6 坪 / 2,00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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