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佰玖拾玖萬捌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5.
601─1地號土地:擴大屏東都市計畫(60‧09‧
6.
「道」道路用地,屬公共設施保留地,符合內政部87年6月30日台
7.
內營字第八七七二一七六號函規定。1‧是否為公共設施保留地:是。2‧計畫取得方式:徵收。3‧徵收需地機關:屏東市公所。
8.
601─16及603─1地號土地:變更屏東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107‧07‧
9.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