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4雲金職日95

雲林縣東勢鄉馬山段471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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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3
保證金:
2.1
總坪數:
51.5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51.5 坪
總現值:
10.2 萬
拍後增值:
-0.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東勢鄉 馬山段 471地號,面積 2,552 m2,持分 1/15,10.3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5/14,總底價 16萬,保證金 3.2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2拍,2025/6/4,總底價 12.8萬,保證金 2.6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471地號土地上部分有建物數棟坐落,部分為雜草雜樹。依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為裡地。本件僅拍賣土地,不包括土地上之地上物及建物,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如: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優先承買權:
4.
拍賣之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但僅能對直接相毗鄰之標的主張優先承買。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抽籤決定之,但得標人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則其餘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為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其餘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5.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如係共同投標,需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6.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7.
第426條之
8.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執行法院無主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9.
他項權利:無。六、其他事項:
10.
拍賣標的為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
11.
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關查詢拍賣土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限制及法令限制、土地是否經套繪管制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東勢鄉 馬山段 471地號
2,552 m2 × (1/15) × 600 元 - 10.3 萬元
= -0.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8
1拍 不點交
33.1 坪 / 40 萬
2025/6/18
3拍 不點交
125.7 坪 / 159.7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202.4 坪 / 81 萬
2025/6/19
3拍 不點交
25.6 坪 / 23.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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