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4彰金職雨50一

彰化縣芬園鄉新縣庄段395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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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6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12.7
保證金:
22.6
總坪數:
151.4
坪單價:
0.7萬/坪
持分地坪:
151.4 坪
總現值:
175.1 萬
拍後增值:
62.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彰化縣彰化市中央路184號12樓之7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芬園鄉 新縣庄段 395地號,面積 4,181.4 m2,持分 718/6000,112.7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5/5/14,總底價 220萬,保證金 44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2拍,2025/6/4,總底價 176萬,保證金 35.2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3拍,2025/6/25,總底價 140.8萬,保證金 28.2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應買,2025/7/4~2025/10/3,總底價 140.8萬,保證金 28.2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據地政人員指稱:土地上部分為建物占用,部分種植果樹、部分為空地。建物未在拍賣範圍內且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又共有人間確實占有使用狀況不明,亦查無債務人現實佔有部分及有無訂立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上開道路占用部分,是否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合乎土地法第104條及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之承租人或地上權人之情形,該承租人或地上權人有優先承購權。六、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係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依同條例第33條規定,一般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4條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應買時,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之許可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封存投入標匭,始准應買,否則投標無效,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芬園鄉 新縣庄段 395地號
4,181.4 m2 × (718/6000) × 3,500 元 - 112.7 萬元
= 62.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2
1拍 不點交
187.6 坪 / 160 萬
2025/8/13
1拍 不點交
19.4 坪 / 77.7 萬
2025/8/12
1拍 不點交
668 坪 / 170 萬
2025/8/13
2拍 不點交
3,045.1 坪 / 786.4 萬
2025/8/6
2拍 不點交
140.9 坪 / 44 萬
2025/8/6
2拍 不點交
110.4 坪 / 52 萬
2025/8/6
2拍 不點交
25 坪 / 36 萬
2025/8/7 ~ 2025/11/6
應買 不點交
151.4 坪 / 58.2 萬
2025/8/7 ~ 2025/11/6
應買 不點交
78.5 坪 / 30.2 萬
2025/8/7 ~ 2025/11/6
應買 不點交
27 坪 / 12.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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