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3丙81929甲

彰化縣伸港鄉伸光段267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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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2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0
保證金:
24
總坪數:
22.4
坪單價:
5.4萬/坪
持分地坪:
22.4 坪
總現值:
106 萬
拍後增值:
-14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伸港鄉 伸光段 267地號,面積 1,556 m2,持分 4/84,120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5/6/4,總底價 150萬,保證金 30萬,坪單價 6.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拍賣土地上有建物(非拍賣標的)多棟坐落及其庭院空地, 部分為雜樹,惟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為準。本件僅拍賣債務人共 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3.
土地之使用分區為伸港鄉都市計畫住宅區。
4.
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並承擔其風險。 六、除拍定人為土地共有人外,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土地上之建物所有 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且 其優先權優於該土地共有人。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 定,始得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5.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相關人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 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6.
土地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伸港鄉 伸光段 267地號
1,556 m2 × (4/84) × 14,300 元 - 120 萬元
= -1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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