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院93年9月20日假扣押查封840-13地號部分權利範圍及
3.
304建號建物時,債務人之哈佛特區管理中心職員在場稱建物大部分 出租給親民技術學院學生使用,詳細出租情形需經管理中心電腦查詢。
4.
法院113年10月22日查封719地號(重測前為富興段富興小段840-13地號)部分權利範圍 及48建號及136建號時,債務人不在場,大門深鎖,48建號位於D棟6樓,136建號位於D棟5 樓,均無鑰匙可開啟走廊通道管制門,請鎖匠開鎖。48建號套房門口標示D6-
6.
D6 -6,走道堆滿雜物,136建號套房門口標示D5-8。
7.
法院113年10月22日履勘時,債務人未在場,本件執行標的建物原為亞太技術學院之 學生宿舍,其外圍大門口上方標住「哈佛特區」字樣,依債權人代理人所提出之平面圖, 房屋位於D棟及I棟,格局為小套房,且現場均無門牌,僅標示樓層及室別。另債權人代理 人稱因提前與債務人員工葉先生聯繫,取得部份房屋所在樓層左右兩側管制門之鑰匙,目 前房屋並無負責管理單位,雖有部分出租他人,但租約年份已久與實際居住狀況多半不相 符。由債權人導往房屋現場並偕同轄區員警逐一調查現況:
13.
D6-12均無人居住;5樓部分:均無鑰匙可開啟,請鎖匠開鎖。45建號有6間房間,門口標示 D5-
18.
D5-6,僅D5-1有出租他人,其餘均無人居住。
23.
D5-12,均無人居住;4樓部分:43建號 有6間房間,門口標示D4-
28.
D4-6,均有人居住使用。44建號 無鑰匙可開啟,請鎖匠開鎖,其內部有6間房間,門口標示D4-
34.
D4-11有出租他人。另D4-8門口有張貼公告,請黃姓住戶家屬取回 屋內遺留物品,而嗣後到場之家屬標示該黃姓住戶係在外車禍死亡,而非在屋內;3樓部 分:均無鑰匙可開啟,請鎖匠開鎖。
41.
D3-4有出租他人。42建號有4間房間,門口標示D3 -
44.
D3-12,均無人居住;2樓部分:37建號無鑰匙可開啟,請鎖匠開鎖, 其內部有6間房間,門口標示D2-
49.
D2-6,均無人居住使用。3 8建號有6間房間,門口標示D2-
54.
D2-12,僅D2-9有出租他 人;1樓部分:
59.
本件不動產有設定抵押權,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60.
法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 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未特別載明, 即表示經法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 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法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 酌注意,於應買前或投標前應自行向鄰里或相關機關查訪探詢併審慎考量後再行應買或投 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 六、據前案鑑價報告拍賣相同建案其他棟建物所載,本件建物出入學府路時,需使用鄰地 (重測前)840-2地號、840-16地號(均非本件拍賣範圍),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