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如125326

臺南市佳里區鎮安段1146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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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4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0
保證金:
16
總坪數:
22
坪單價:
3.6萬/坪
持分地坪:
22 坪
總現值:
40 萬
拍後增值:
-4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佳里區 鎮安段 1146地號,面積 1,454.3 m2,持分 6/120,80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5/6/3,總底價 100萬,保證金 20萬,坪單價 4.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優先承買權)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出位置,土地上有數棟房屋及鴿舍。 另據鑑價報告指出,現況有多筆建物坐落。謄本上記載有地上權,拍定後不點 交。
2.
拍賣之土地上有地上權設定,拍定後不塗銷且不點交。
3.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 建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
4.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 屋/土地面積短少……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 慎投標。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 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要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 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7.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 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佳里區 鎮安段 1146地號
1,454.3 m2 × (6/120) × 5,500 元 - 80 萬元
= -40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22
1拍 部分點交
30.6 坪 / 800 萬
2025/7/9
1拍 不點交
112.3 坪 / 1,155 萬
2025/7/8
1拍 不點交
239.9 坪 / 150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190.2 坪 / 122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118.6 坪 / 542 萬
2025/7/15
1拍 不點交
123.9 坪 / 70 萬
2025/6/18
3拍 不點交
4.6 坪 / 10.3 萬
2025/6/18
特拍 不點交
85.1 坪 / 184.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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