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金拍 114板金職九121

新北市樹林區樹新段50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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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1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520
保證金:
304
總坪數:
43.4
坪單價:
35萬/坪
持分地坪:
43.4 坪
總現值:
1,398.5 萬
拍後增值:
-121.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一種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北市 樹林區 樹新段 50地號,面積 120.6 m2,持分 1176/1206,1,240 萬
(第一種住宅區 )
2.
新北市 樹林區 樹新段 52地號,面積 29 m2,持分 2601/2901,280 萬
(第一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5/5/21,總底價 1,900萬,保證金 380萬,坪單價 43.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4)
1.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3年12月26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稱:新北市樹林區(下同)樹新段
2.
52地號土地,係位於樹新路84巷
3.
6號後方之梯形空地,其上無建物占用,但有種植農作物等等。惟其等占有使用權源不明,就此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關於土地相關形狀、坡度、臨路情形等,尚難以文字予完整描繪,請投標人自行持地籍圖至現場確認。
4.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
5.
依新北市樹林區公所函,本件拍賣標的之使用分區為「第一種住宅區」。
6.
另依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函所示,本件拍賣標的為65使字第1735號使用執照(64建字第2109號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
7.
本件拍賣標的之抵押權登記,於拍定後均塗銷。
8.
關於優先承買權:
9.
本件係拍賣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基地,前述建築執照之專有部分所有人,如有符合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條之5規定者,得行使優先承買權。
10.
本間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得標,則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者須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六、倘主張優先承買者因故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均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本件拍賣標的倘非共有人或優先承買權人拍定,需相當時日踐行優先承買之通知,俟程序完備後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11.
本拍賣公告所載不動產面積,係以查封時之謄本為依據,如地政機關於查封後實施重測,則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經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重測後面積與公告不符,聲請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12.
又本件拍賣標的是否業經徵收、協議價購,或有其他使用上之法令、行政管制不明,請投標人先行向主管機關查明以行投標決策,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13.
若於本件標的拍定日(含)以前,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等情形者,縱已拍定,法院亦得撤銷拍定,並無息返還已繳交之款項,拍定人不得異議。
14.
刊登於網站或其他處所之公告內容,如與法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公告欄
土地增值 (2)
1.
新北市 樹林區 樹新段 50地號
120.6 m2 × (1176/1206) × 97,274 元 - 1,240 萬元
= -96.1萬元
2.
新北市 樹林區 樹新段 52地號
29 m2 × (2601/2901) × 97,870 元 - 280 萬元
= -25.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5
1拍 點交
145.8 坪 / 4,212.2 萬
2025/6/24
1拍 部分點交
25.5 坪 / 1,720 萬
2025/6/24
2拍 不點交
10.4 坪 / 240.4 萬
2025/6/25
3拍 部分點交
25.8 坪 / 974.1 萬
2025/7/17
2拍 點交
72.1 坪 / 1,697 萬
2025/6/16
1拍 不點交
31.7 坪 / 3,200 萬
2025/6/17
3拍 不點交
60.2 坪 / 1,696 萬
2025/7/10
2拍 點交
27.8 坪 / 799.2 萬
2025/6/18
2拍 部分點交
30.2 坪 / 1,76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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