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標的113.11.25查封時,按鈴無人回應,鄰居表示是債務人家人使用,無車位;於114.3.14 履勘時,請管理員開1樓大門,至3樓按鈴無人回應,經鎖匠開門入內,債務人母親在內,表示 與女兒居住於此,債務人不住此處,無影響交易情事,地政人員稱廚房有部分為增建,有神明 廳,本件拍賣應有部分,且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賣後不點交。
7.
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費、管理費、公共基金等。本件 標的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管理費等相關費用,應由拍定人 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又如依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標的如須繳納登記費等費 用始得核發書狀等情事,請投標人應自行注意該項記載。 六、本件3067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得標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 記。又上開未登記建物涉及違章建築部分,投標人應自行至拍賣標的現場查勘並評估風險後始 為投標,若於拍定前已經拆除大隊拆除,或拍定後尚未拆除仍應負擔被拆除之危險,本院依法 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此事由主張異議或撤拍。
8.
經函詢工務局、消防局、警局,本件無影響交易情事。惟現實狀況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注 意。本件執行標的是否有其他使用上之法令或行政管制不明,請投標人先行查明注意並評估衡 量是否投標。
9.
本件如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執行等事由,且該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拍定前,縱已宣 布拍定,本院亦得停止拍定,無息返還已繳交之款項,當事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者,請勿參 與投標應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