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己575

彰化縣北斗鎮大松段499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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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5 ~ 2025/11/04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4.3
保證金:
20.9
總坪數:
12.3
坪單價:
8.5萬/坪
持分地坪:
12.3 坪
總現值:
83.8 萬
拍後增值:
-20.5 萬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彰化縣彰化市中央路184號12樓之7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彰化縣 北斗鎮 大松段 499地號,面積 572 m2,持分 1/16,97.3 萬
2.
彰化縣 北斗鎮 大松段 500地號,面積 79 m2,持分 1/16,7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6/3,總底價 163萬,保證金 32.6萬,坪單價 13.2萬/坪,流標
2拍,2025/7/1,總底價 130.4萬,保證金 26.1萬,坪單價 10.6萬/坪,流標
3拍,2025/7/29,總底價 104.3萬,保證金 20.9萬,坪單價 8.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相鄰,有數間建物坐落,另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現 由共有人使用中,債務人未陳報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故拍定後不點交。
2.
拍賣之土地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優先承買權人行使 優先承買權時,需就其有應有部分之其他標的一併承買,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 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不得行使優買權時,拍定人不得拒買剩餘標 的。
3.
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 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則其餘共有人,即無 優先承買權。 六、如拍賣標的於拍定前另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則拍賣程序不符民法第759 條規定,本院將依法撤銷拍定,重為拍賣。
土地增值 (2)
1.
彰化縣 北斗鎮 大松段 499地號
572 m2 × (1/16) × 20,600 元 - 97.3 萬元
= -23.6萬元
2.
彰化縣 北斗鎮 大松段 500地號
79 m2 × (1/16) × 20,600 元 - 7 萬元
= 3.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9
1拍 部分點交
188.1 坪 / 3,400 萬
2025/8/19
1拍 不點交
21.2 坪 / 50 萬
2025/8/19
1拍 不點交
68.6 坪 / 820 萬
2025/8/19
特拍 不點交
5.7 坪 / 25.6 萬
2025/8/19
5拍 不點交
26.9 坪 / 225.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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