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4壬4503二

雲林縣口湖鄉拔拉段28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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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9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4
保證金:
24.8
總坪數:
62
坪單價:
2萬/坪
持分地坪:
62 坪
總現值:
65.6 萬
拍後增值:
-58.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口湖鄉 拔拉段 28地號,面積 1,495.2 m2,持分 137/1000,12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5/6/11,總底價 155萬,保證金 31萬,坪單價 2.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本件拍賣之28地號土地部分上有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平 房),屋內似無人居住,餘為空地或長有雜草雜木。據債權人代理人稱:本件拍 賣土地無出租或出借之情形,土地共有人間亦無分管約定。上開建物占有使用 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本件拍賣標的僅為土地之 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2.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 買權(共同投標時,須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 權時,按原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
3.
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 人就基地有依同一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本院主張優先承買。 六、本件拍賣土地,尚無顯著資料顯示遭人堆置或掩埋廢棄物,應買人應先自 行至現場勘察。又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規定,拍賣物買受人無物之 瑕疵擔保請求權,如有前開情形,買受人亦不得據此聲請撤銷拍定或請求減少 價金,請應買人注意。
4.
是否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工程受益費不明,拍定人於繳清後始得 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實際欠繳數額,以主管機關核算之數額為準。
5.
無他項權利。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口湖鄉 拔拉段 28地號
1,495.2 m2 × (137/1000) × 3,200 元 - 124 萬元
= -58.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9
1拍 部分點交
980.4 坪 / 294.2 萬
2025/7/9
2拍 不點交
110.3 坪 / 477.6 萬
2025/7/9
2拍 不點交
316.6 坪 / 76.1 萬
2025/6/18
2拍 部分點交
920.5 坪 / 125.5 萬
2025/6/18
2拍 部分點交
67.7 坪 / 437.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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