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3良39515甲

苗栗縣通霄鎮北勢窩段901-16地號

應買 部分點交 待拍
1,190.4
  • 132 點閱
  • 1 列管
  • 2025/10/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28 ~ 2026/01/2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190.4
保證金:
238.1
總坪數:
1,549.1
坪單價:
0.8萬/坪
持分地坪:
1,549.1 坪
總現值:
768.2 萬
拍後增值:
-422.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通霄鎮 北勢窩段 901-16地號,面積 2,566 m2,持分 1/1,595.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苗栗縣 通霄鎮 北勢窩段 901-19地號,面積 2,555 m2,持分 1/1,595.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5)
1拍,2025/6/24,總底價 1,860萬,保證金 372萬,坪單價 1.2萬/坪,停拍
停拍,2025/6/18,停拍
1拍,2025/8/5,總底價 1,860萬,保證金 372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2拍,2025/9/2,總底價 1,488萬,保證金 297.6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3拍,2025/10/14,總底價 1,190.4萬,保證金 238.1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民國114年3月24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901-
2.
901-19地號土 地均為雜草、雜林。
3.
本件901-
4.
901-19地號土地應買後現況點交,但如有第三人主張有權占 有則不點交。
5.
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應買。
6.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11,904,000元。
7.
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應買後抵押權塗銷。
8.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 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 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應買書。六、本件分標應買之不動產,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應買價金已足清償債權及費 用,其餘雖達底價亦不為應買,縱為應買,亦得撤銷應買,請應買人注 意。又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欲指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本院指定。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通霄鎮 北勢窩段 901-16地號
2,566 m2 × (1/1) × 1,500 元 - 595.2 萬元
= -210.3萬元
2.
苗栗縣 通霄鎮 北勢窩段 901-19地號
2,555 m2 × (1/1) × 1,500 元 - 595.2 萬元
= -21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6
1拍 不點交
42 坪 / 8 萬
2025/11/20
2拍 不點交
354.5 坪 / 168 萬
2025/11/18
3拍 點交
5,871.2 坪 / 3,840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苗栗縣通霄鎮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