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如14813乙

臺南市安南區佃南段45-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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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1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8
保證金:
13.6
總坪數:
6.1
坪單價:
11.2萬/坪
持分地坪:
6.1 坪
總現值:
21.6 萬
拍後增值:
-46.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臺南市 安南區 佃南段 45-1地號,面積 653.9 m2,持分 1463/90000,35 萬
(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 )
2.
臺南市 安南區 佃南段 45-2地號,面積 578.6 m2,持分 1463/90000,31 萬
(細部計畫道路用地 )
3.
臺南市 安南區 佃南段 45-3地號,面積 0.5 m2,持分 1463/90000,2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7)
1.
(優先承買權)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出,編號
2.
3土地為空地,編號2土地 部分空地部分道路。另據鑑價報告指出,土地位於重劃區之工區內,現正施工 中。另地政表示編號1-3土地現正重劃中。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不動產共分2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 場,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 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7.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 應就本次合併拍賣之全部土地一併承買,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 六、依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明 書記載,拍賣之編號1土地使用分區為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拍賣之編號
8.
3 土地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屬公共設施用地。
9.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10.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 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土地增值 (3)
1.
臺南市 安南區 佃南段 45-1地號
653.9 m2 × (1463/90000) × 10,943 元 - 35 萬元
= -23.4萬元
2.
臺南市 安南區 佃南段 45-2地號
578.6 m2 × (1463/90000) × 10,562 元 - 31 萬元
= -21.1萬元
3.
臺南市 安南區 佃南段 45-3地號
0.5 m2 × (1463/90000) × 10,200 元 - 2 萬元
= -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5
1拍 點交
42.9 坪 / 231 萬
2025/7/1
1拍 不點交
7.7 坪 / 137 萬
2025/6/16 ~ 2025/9/15
應買 不點交
14 坪 / 44.8 萬
2025/6/16 ~ 2025/9/15
應買 不點交
23.7 坪 / 76.8 萬
2025/6/25
特拍 不點交
4.2 坪 / 22.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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