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良9384

苗栗縣竹南鎮大埔段中大埔小段112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90
  • 16 點閱
  • 0 列管
  • 2025/6/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8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90
保證金:
58
總坪數:
67.7
坪單價:
4.3萬/坪
持分地坪:
67.7 坪
總現值:
111.8 萬
拍後增值:
-178.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竹南鎮 大埔段中大埔小段 1127地號,面積 2,684 m2,持分 1/12,290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11)
2.
民國114年5月7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有建物坐落,其餘為 空地及雜草。
3.
上開土地上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 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7.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8.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104條或民法426條之2優先承買權之規定時,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土地為農地重劃區內之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其優先購買之次序如下:
9.
出租耕地之承租人
10.
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11.
毗 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12.
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 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13.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 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 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14.
依本件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不動產「未會同申請,欠繳書狀費,繳 清後發狀」,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自行向地政機關詢問相關事項。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竹南鎮 大埔段中大埔小段 1127地號
2,684 m2 × (1/12) × 5,000 元 - 290 萬元
= -178.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8
1拍 不點交
10.8 坪 / 342 萬
2025/7/2
1拍 不點交
1.3 坪 / 22 萬
2025/6/19
1拍 不點交
34.4 坪 / 155 萬
2025/6/19
1拍 點交
18.8 坪 / 24 萬
2025/7/2
2拍 不點交
64.1 坪 / 80 萬
2025/6/25
特拍 不點交
7.2 坪 / 5.7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苗栗縣竹南鎮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