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3齊147657

高雄市大寮區新厝南段377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120
  • 95 點閱
  • 0 列管
  • 2025/6/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22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120
保證金:
224
總坪數:
104.3
坪單價:
10.7萬/坪
持分地坪:
104.3 坪
總現值:
275.9 萬
拍後增值:
-844.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大寮區 新厝南段 377地號,面積 277.1 m2,持分 1/1,800 萬
(住宅區 )
2.
高雄市 大寮區 新厝南段 449地號,面積 551.6 m2,持分 7/57,320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5/6/17,總底價 1,400萬,保證金 280萬,坪單價 13.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民國114年1月20日現場執行時,據地政人員陳稱,編號1土地為門牌號碼高雄市 大寮區新三街72號後方部分磚造建物(平房)及空地,編號2土地上有門牌號碼新 三街68號建物、72號建物及後方部分空地及一無門牌號碼之磚造建物,土地上 之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編號1土地依債務人占有使用現況點交,編號2 土地不點交。至於實際詳情及使用現況,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3.
本件編號2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 承購權。 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4.
經拍賣之土地,如拍定價額不足扣繳土地增值稅時,應由拍定人代為繳清 差額後再行發給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5.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6.
本件編號2土地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 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 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7.
本件土地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者,可能有 優先承購權,請檢附相關文件及證據資料主動向本院陳報。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大寮區 新厝南段 377地號
277.1 m2 × (1/1) × 8,000 元 - 800 萬元
= -578.3萬元
2.
高雄市 大寮區 新厝南段 449地號
551.6 m2 × (7/57) × 8,000 元 - 320 萬元
= -265.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4
2拍 不點交
29.4 坪 / 244 萬
2025/8/13
2拍 不點交
2.4 坪 / 22.8 萬
2025/8/22 ~ 2025/11/21
應買 不點交
281.6 坪 / 357.8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高雄市大寮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