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4辛8576

雲林縣東勢鄉馬山段113-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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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30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6
保證金:
21.2
總坪數:
420.8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420.8 坪
總現值:
83.5 萬
拍後增值:
-22.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東勢鄉 馬山段 113-1地號,面積 631 m2,持分 1/1,48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雲林縣 東勢鄉 馬山段 114地號,面積 760 m2,持分 1/1,58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5)
2.
一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混合使用,現為採收完之空田地。債務人主 張土地租予第三人許OO耕作,雙方自106年起即訂立租賃契約,並提出111年2月 20日起至116年2月19日起之新立續租土地租約。依雲林縣東勢鄉公所114年4月2 3日函文,拍賣之土地
3.
114年有受理農民耕作措施申報書,轉作申報人非債 務人,亦非上開承租人,土地占有使用法律關係不明,相關爭議應由拍定人自 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7.
優先承買權: 一拍賣之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 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 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但僅能對直接相毗鄰之標的主張 優先承買。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抽籤決定之,但得標人 為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其餘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 先承買權。   二耕地承租人(需提出證明文件)有優先承買權(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 條之
8.
。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 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三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買人或承受人對同標之其餘標的不得拒 絕承買或買受。
9.
他項權利:無。 六、其他事項:一拍賣標的為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未 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 二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關查詢拍賣土 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限制及法令限制、土地是否經套繪管制 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符,請速告知 本院,俾利後續處理)。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東勢鄉 馬山段 113-1地號
631 m2 × (1/1) × 600 元 - 48 萬元
= -10.1萬元
2.
雲林縣 東勢鄉 馬山段 114地號
760 m2 × (1/1) × 600 元 - 58 萬元
= -12.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4 ~ 2025/10/3
應買 不點交
51.5 坪 / 10.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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