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4年5月23日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頭份市濫 坑段335-3地號土地部分種植香蕉,其他為雜木林;339-7地號土地部分為水稻 田,部分雜木林。
2.
114年6月2日債權人具狀稱:查封335-3地號土地現況為菜園;339-7地號土 地現況為部分雜草木,部分稻田。占有使用情形、是否係第三人占有使用、權 源為何等情均無法得知。
3.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之335-3地號土地現況為菜園;339-7地號 土地部分為稻田,部分為雜草木。
4.
本件拍賣不含土地上之地上物、農作物等,占有使用情形均不明,請應買 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