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是拍賣屏東縣新園鄉新南段526地號土地之應有部分,該共有土地有無約定使用或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本件拍賣之土地現為柏油道路(是位於門牌號碼新東村平和路131號建物側旁之道路),請投標人注意。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參拾捌萬肆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4.
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他應有部分之公同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有民法第828條第3項規定之適用。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公同共有之共有人需全體一同行使或得其他公同共有人同意行使優先承買權。否則應買或行使優先承買權無效。六、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5.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