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西46635乙

臺南市白河區六重溪段368-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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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29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5
保證金:
11
總坪數:
188.3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188.3 坪
總現值:
23 萬
拍後增值:
-3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白河區 六重溪段 368-2地號,面積 3,734 m2,持分 1/6,55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5)
1.
查封時,經會同地政指界人員指出:系爭土地上有車庫、雜木雜草,而依鑑價 報告所載地勢略微起伏,地形呈不規則形,現況部分有未保存建物,部分種植 芒果樹等果樹,上開建物、果樹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 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由共有人之一應 買,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土地是屬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規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第三 十三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私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三十三條但 書規定,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置入標袋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 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均不許嗣後補正
4.
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如符合土地法第一0四條規定,有優先 承買權。
5.
如符合土地法第一0七條規定,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 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 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白河區 六重溪段 368-2地號
3,734 m2 × (1/6) × 370 元 - 55 萬元
= -3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29
1拍 不點交
529.7 坪 / 5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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