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西46635甲

臺南市白河區六重溪段218-8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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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29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5
保證金:
11
總坪數:
529.7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529.7 坪
總現值:
36.8 萬
拍後增值:
-18.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白河區 六重溪段 218-8地號,面積 10,507 m2,持分 1/6,55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法院筆錄 (7)
2.
查封時,經會同地政指界人員指出:系爭土地上有車庫、雜木雜草,而依鑑價 報告所載地形呈不規則形,現況為雜竹雜木林,上開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 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 後不點交。
6.
本件不動產分2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 場,則由本院指定,如一宗或數宗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 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7.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由共有人之一應 買,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如符合土地法第一0四條規定,有優先 承買權。
8.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9.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 權。
10.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11.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白河區 六重溪段 218-8地號
10,507 m2 × (1/6) × 210 元 - 55 萬元
= -18.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29
1拍 不點交
188.3 坪 / 5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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