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3意99107四

臺北市士林區翠山段二小段355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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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23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4
保證金:
17
總坪數:
84.4
坪單價:
1萬/坪
持分地坪:
84.4 坪
總現值:
83.7 萬
拍後增值:
-0.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保護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北市 士林區 翠山段二小段 355地號,面積 25,120 m2,持分 2/180,84 萬
(保護區。 )
法院筆錄 (3)
1.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3年12月27日現場查封、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355地號土地位於 1102533號路燈西北方約20公尺處,為無路可達之雜木林,據地籍圖顯示有建物 坐落。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 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4.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 得之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定 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 序。
5.
優先承買權之行使:一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 優先承買權。  二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建 物坐落之土地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時, 應提出符合上開規定之證明文件。   三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六、無抵押權登記。
土地增值 (1)
1.
臺北市 士林區 翠山段二小段 355地號
25,120 m2 × (2/180) × 3,000 元 - 84 萬元
= -0.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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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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