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 1.向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3,120,000元。 2.向甫田有限公司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1,400,000元。 3.向蕭鉦霖設定普通抵押權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4,103,333元。
2.
民國113年9月16日、113年11月12日履勘、測量時,債務人不在場,債務人之母在場,本件 執行標的位於5樓,有夾層增建物,該增建物無獨立出入口,作為房間、佛堂使用,屋內牆壁有 部分壁癌、油漆剝落,疑似有滲水情形。據債務人之母稱,本件執行標的現由其與丈夫、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