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部分空地,部分共有人種植檳榔樹,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惟地上作物均非本次拍賣範圍,請 應買人注意。
6.
土地使用分區係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請投標人或承受人注意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 制。另應買人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之私法人及第34條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 究機構,應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請應買人注意。
7.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惟若共有人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 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