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院 113霄152380

新北市鶯歌區東湖段1047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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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4 週一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00
保證金:
100
總坪數:
447.5
坪單價:
1.1萬/坪
持分地坪:
447.5 坪
總現值:
399.4 萬
拍後增值:
-100.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鶯歌區 東湖段 1047地號,面積 1,479.3 m2,持分 1/1,500 萬
法院筆錄 (7)
2.
本件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047地號土地位於中湖街305巷13號 建物南側120公尺左右,現況為雜木林地,土地上有一工寮,內有堆放器具,另 早期地形圖上可看出有一池塘。債權人代理人表示該工寮之前為第三人詹○勇 使用,現應無人使用。上開工寮不在拍賣之內,其占有土地之使用權源不明, 拍定人需自行以訴訟解決前開地上物占有土地之法律關係。本件土地拍定後依 現況點交。
3.
土地使用分區:山坡地保育區;使用地類別:農牧用地。前開資訊揭露給 投標人參考,惟應買人於投標前仍須自行查明該土地之使用有無法令上之限 制,得標後不得以無法使用此土地而主張異議,或主張撤銷拍定或請求損害賠 償。
4.
本件拍賣之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依同條例第33條 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如符合同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 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該條 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文件,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匭,否則投標無效。
6.
本件土地實際座落地點、範圍及位置悉依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謄本所載為 準,經地政人員指界時有難以到達之情形,應買人應自行查明實際座落位置, 且拍定後不得以此向本院爭執或請求撤銷拍定。另地政人員指界地點、範圍及 位置與實際地點、範圍及位置定有些許落差,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不同意 此拍賣條件者,請勿投標應買。 六、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 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 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7.
刊登於新聞紙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 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8.
本件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 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 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 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12.
本件標的物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均塗銷。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鶯歌區 東湖段 1047地號
1,479.3 m2 × (1/1) × 2,700 元 - 500 萬元
= -100.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23
1拍 不點交
4.8 坪 / 159 萬
2025/7/24
1拍 點交
24.6 坪 / 512 萬
2025/7/23
2拍 點交
52.6 坪 / 34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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