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2如150436

台南市北區大武街211號之1五樓

1拍 不點交 待拍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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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19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公寓
總底價:
220
保證金:
44
總坪數:
9.1
坪單價:
24.1萬/坪
持分地坪:
2.7 坪
公告建坪:
9.1 坪
總現值:
30.5 萬
拍後增值:
-119.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6.9 坪
附建坪:
2.2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5層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北區 實踐段 562地號,面積 351.6 m2,持分 454/20000,130 萬
(住宅區 )
2.
臺南市 北區 實踐段 587地號,面積 35 m2,持分 454/20000,20 萬
(細部計畫道路用地 )
建物 (1)
1.
台南市北區大武街211號之1五樓,建號 778,持分 1/2,70 萬
5層:45.74合計:45.74 陽台14.54 (5層樓房、鋼筋混凝土造、住家用)
法院筆錄 (8)
2.
(優先承買權)現場勘測時,建物為第三人居住,屋內堆放大量雜物,鑑價公司表示無增建,編 號2土地為門前道路。另據鑑價報告指出,建物內天花板及陽台天花板均有鋼筋外露之情形,應 買人應自行查證,編號2土地為建物前既成道路。本件為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6.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7.
拍賣之不動產為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區分所有建物,其基地、公共設施及道路用地之 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六、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8.
依鑑價報告記載,並無資訊可認定拍賣之建物為海砂屋、輻射屋,或有地震受創、嚴重漏 水、火災受損及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實際現況仍請應買人自 行查證。
9.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 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土地面積短少……等),請求 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 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 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要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10.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 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1.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2.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 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 撤銷拍賣。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北區 實踐段 562地號
351.6 m2 × (454/20000) × 34,700 元 - 130 萬元
= -102.3萬元
2.
臺南市 北區 實踐段 587地號
35 m2 × (454/20000) × 34,700 元 - 20 萬元
= -17.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6
1拍 不點交
5.7 坪 / 17.7 萬
2025/8/12
1拍 部分點交
516.4 坪 / 7,480 萬
2025/7/23
1拍 點交
19.8 坪 / 1,100 萬
2025/7/29
1拍 點交
26.3 坪 / 1,200 萬
2025/7/30
2拍 不點交
7.1 坪 / 29.6 萬
2025/8/5
2拍 不點交
12.7 坪 / 810 萬
2025/7/23
2拍 不點交
7.1 坪 / 48 萬
2025/7/23
2拍 不點交
42.5 坪 / 112.8 萬
2025/7/30
2拍 不點交
71.1 坪 / 3,06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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