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分甲、乙二標分別拍賣,如其中一標拍賣所得金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 及執行費用時,其他各標縱達底價,亦不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2.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3.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稱,910地號土地上有門牌號碼均為中坑路161 號之平房2間,其餘為空地雜草。據第三人即共有人黃OO在場稱,2間平房分別 為其及黃OO所有,無分管約定。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無出租、出借。
4.
土地上有建物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 理,拍定後不點交。 六、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