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3良33408

苗栗縣頭份市正興段125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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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16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0
保證金:
14
總坪數:
4.6
坪單價:
15.3萬/坪
持分地坪:
4.6 坪
總現值:
34.1 萬
拍後增值:
-35.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頭份市 正興段 1251地號,面積 106.1 m2,持分 1/7,70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9)
2.
民國114年6月17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為建物坐落之基地 (門牌:土牛里興隆路12號)。
3.
上開土地上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 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7.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8.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104條或民法426條之2優先承買權之規定時,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六、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9.
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本件土地為住宅區(附帶條件,詳備註:
10.
應另行擬定細部計畫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
11.
本次通盤檢討發布實 施後3年內如未開始辦理市地重劃時,應依法定程序變更恢復原計劃分 區)。
12.
依本件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不動產部分所有權人「未會同申請,欠 繳書狀費,繳清後發狀」,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自行向地政機關詢問相 關事項。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頭份市 正興段 1251地號
106.1 m2 × (1/7) × 22,500 元 - 70 萬元
= -35.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10
1拍 不點交
9.5 坪 / 16 萬
2025/9/10
1拍 部分點交
182.9 坪 / 3,670 萬
2025/9/18
1拍 點交
65.1 坪 / 340 萬
2025/9/9
1拍 不點交
29.8 坪 / 1,550 萬
2025/9/9
1拍 不點交
76.5 坪 / 1,830 萬
2025/8/26
2拍 不點交
8.8 坪 / 28 萬
2025/8/27
2拍 不點交
126.4 坪 / 392 萬
2025/9/9
3拍 不點交
22.8 坪 / 512 萬
2025/8/27
3拍 不點交
14.9 坪 / 85.2 萬
2025/8/26
3拍 點交
1.8 坪 / 9.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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