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10253建號建物座落37之19地號土地,10253建號建物係增建部分,並未辦理建築物 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若經建築主 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請應買人注意,查封時為共有人江永榮 及其家屬、受雇人居住使用,於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7.
拍賣之建物未據陳報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輻射污染、海砂屋、地震受創或火災受損或 嚴重漏水等情事,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人就拍賣物無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 六、本件係共有物變賣分割而進行拍賣,共有人均可參加應買或承受,並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 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