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503建號建物坐落之基地。另本院於民國114年4月2日至現場查封,債務 人不在場,據在場之人范君說債務人沒有回來,480建號建物現由債務人家人居住;179建號建 物則為管理室,惟其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前往查明注意。本件均係以不動產現況拍 賣,拍定後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價金,請應買人注意。本件均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 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均不點交。
7.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依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42579號執行卷附之鑑定報告書所附新竹縣 關西鎮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所載為關西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 公告實施(99.05.
8.
案住宅區(土地之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應買人宜自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