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曾40432丙

新竹縣關西鎮高橋段793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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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25 週三 上午 1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
保證金:
0.8
總坪數:
1.6
坪單價:
2.6萬/坪
持分地坪:
1.6 坪
總現值:
4.7 萬
拍後增值:
0.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關西鎮 高橋段 793地號,面積 652.8 m2,持分 1/126,4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6/1/28,總底價 5萬,保證金 1萬,坪單價 694.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假扣押查封後,本案現場履勘時,拍賣之土地現況為雜草雜樹林地。本件係拍 賣債務人所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 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不動產共分三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 到場,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 用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3.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定後須通知優先承買權人行使權利,通知後需待法定期間經過後始 可確定何人得買受。如優先承買權人為何人不明時,須經一定調查並依查得資 料形式認定可能有優先承買權之人。遇有爭執時,須另以確認優先承買權存否 訴訟決定優先承買權之有無及權利人為何人。於該訴訟終結前,拍定人之保證 金無法先行退還,亦無法提存,請應買人注意。
4.
拍賣之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規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 第三十三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但符合同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 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私 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三十三條但書規定而得承受耕地者,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置入標袋內,或於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且不 許嗣後補正)。
5.
投標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 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 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6.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 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 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7.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 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 買人應自行注意。
8.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9.
轉訴訟輔導科(轉分 機
10.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關西鎮 高橋段 793地號
652.8 m2 × (1/126) × 9,132 元 - 4 萬元
= 0.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26
2拍 不點交
8.1 坪 / 69.4 萬
2026/3/11
1拍 不點交
89.9 坪 / 60 萬
2026/3/11
2拍 不點交
49.5 坪 / 593.6 萬
2026/3/11
2拍 部分點交
255.1 坪 / 2,268 萬
2026/4/8
3拍 不點交
44.8 坪 / 745 萬
2026/3/26
3拍 不點交
17.5 坪 / 33.3 萬
2026/3/26
3拍 不點交
14.2 坪 / 5.8 萬
2026/3/26
3拍 不點交
20.4 坪 / 7.9 萬
2026/3/24
特拍 不點交
0.4 坪 / 71.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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