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法院 113秋140650一

臺中市外埔區下鐵山段1135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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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17 週三 下午 01: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7
保證金:
17.1
總坪數:
73.1
坪單價:
0.8萬/坪
持分地坪:
73.1 坪
總現值:
45.9 萬
拍後增值:
-11.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殯葬用地
劉先生
劉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信富旺開發
地 址:台中市南區南昌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中市 外埔區 下鐵山段 1135地號,面積 1,208 m2,持分 1/5,57 萬
(特定農業區 殯葬用地)
拍賣紀錄 (5)
1拍,2025/9/10,總底價 110萬,保證金 33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2拍,2025/10/8,總底價 88萬,保證金 26.4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3拍,2025/11/5,總底價 71萬,保證金 21.3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應買,2025/11/5~2026/2/4,總底價 71萬,保證金 21.3萬,坪單價 1萬/坪,停拍
停拍,2025/11/19,停拍
法院筆錄 (21)
1.
.
2.
標別一(1135地號)土地未設定他項權利,土地之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使用地類別為殯葬用地。依查封筆錄記載未臨路,僅依空照圖指出位置, 依空照圖部分土地有建物坐落。估價報告記載使用現況為墓地、植栽。另 據債權人陳報之照片,土地上有許氏祖先之墳墓建物坐落,請應買人自行 前往查證。本標別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標別二(777地號)未設定他項權利,土地之使用分區為住宅區。土地1(777 地號)為75建0032至0034號建造執照之私設道路(不計入法定空地)。依查 封筆錄記載為道路,估價報告記載使用現況為現有巷道。債務人未現實占 用,拍定後不點交。本標別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4.
標別三土地
5.
2
6.
899地號)未設定他項權利,土地之使用分區為住宅 區。土地1(898地號)、土地2(899地號)為75建0386號建造執照之私設道路 (不計入法定空地)。依查封筆錄記載為道路,估價報告記載使用現況為現有巷道。債務人未現實占用,拍定後不點交。本標別係拍賣應有部分,共 有人就其共有標的有優先承買權。惟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拍定 時本標別其所共有之全部拍賣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標別中之單一拍賣 標的單獨行使優先承買權;應買人應注意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可 能僅取得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標的。
7.
標別四土地
8.
2
9.
884地號)未設定他項權利,土地之使用分區為道路 用地(符合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其取得方式為徵購)。依查 封筆錄記載為道路,估價報告記載使用現況為現有巷道。債務人未現實占 用,拍定後不點交。本標別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就其共有標的有優先 承買權。惟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拍定時本標別其所共有之全部 拍賣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標別中之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優先承買 權;應買人應注意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可能僅取得共有人行使優 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標的。六、標別五(239-5地號)土地有4人設定存續期間為永久之地役權,需役地為 同段
10.
227-
11.
221-
12.
221-2地號土地,地役權於拍定後不塗 銷,請應買人注意並自理。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依查封筆錄記載為道 路,另依前案查封筆錄記載可能有建物占用,估價報告記載道路、空地, 另依前案估價報告記載部分建物。債務人未現實占用,拍定後不點交。
13.
標別六(333地號)土地有19人設定地役權,需役地為同段227-52至227-69地 號土地,1人設定不動產役權,需役不動產及權利人使用需役不動產權利關 係:同段348-9地號土地;所有權。應買人應於應買前,自行查證地役權、 不動產役權登記內容。地役權、不動產役權於拍定後均不塗銷。土地之使 用分區為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部分農業區,依查封筆錄記載為道路,估 價報告記載道路、空地。債務人未現實占用,拍定後不點交。
14.
標別七(230-10地號)土地未設定他項權利,土地之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農 業區,依查封筆錄記載為道路。估價報告記載道路、空地。債務人未現實 占用,拍定後不點交。本標別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15.
標別八土地
16.
3(223-
17.
227-
18.
230-8地號)未設定他項權利,土地之 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農業區。土地1(223-2地號)為96建1069號建造執照 之私設道路(不計入法定空地)。依查封筆錄記載為道路。估價報告記載道 路、空地。債務人未現實占用,拍定後不點交。本標別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就其 共有標的有優先承買權。惟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拍定時本標別 其所共有之全部拍賣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標別中之單一拍賣標的單獨 行使優先承買權;應買人應注意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可能僅取得 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標的。
19.
標別九(230-6地號)土地未設定他項權利,土地之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農業 區,依查封筆錄記載為農地,另依前案查封筆錄記載部分種植農作物,部 分為道路。估價報告記載使用現況為農業使用。占用人及占用權源不明, 拍定後不點交。
20.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 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21.
拍賣土地之地上物未一併估價拍賣部分,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 拍定人自理。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或有其他法定優先承買權者, 有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自行查證並注意。拍賣土地之地上物所有人如 主張就拍賣土地有優先承買權,應於本件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提起訴
土地增值 (1)
1.
臺中市 外埔區 下鐵山段 1135地號
1,208 m2 × (1/5) × 1,900 元 - 57 萬元
= -11.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10
1拍 部分點交
86.5 坪 / 730.1 萬
2026/1/6
2拍 不點交
12 坪 / 52 萬
2025/12/10
特拍 不點交
183.5 坪 / 61.7 萬
2025/12/10
特拍 不點交
80.3 坪 / 15 萬
2025/12/10
特拍 點交
8 坪 / 32 萬
2026/1/13
特拍 不點交
77.7 坪 / 99.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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