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據查封筆錄及房屋現況調查表記載,本件拍賣建物現由第三人薛靖彰及其母吳秀足居住使用中,第三人均主張於查封前即有權占有使用,本件拍定後不點交,拍定人應另對第三人取得准許點交之執行名義後始得聲請點交。
8.
588地號土地為房屋前道路。六、本件拍賣之暫編545建號建築物為517建號主建物之增建部分,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若經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請應買人注意。
9.
本件拍賣589地號土地上另有一鐵皮倉庫部分占用,第三人吳秀足主張該鐵皮倉庫為其所增建,倉庫另有出租予他人,屋況大致良好,無漏水情形。
10.
關於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火災、水災、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經現場調查未據債權人、債務人提及,惟實際上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火災、水災、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審慎投標,以免受損,拍賣標的若有上述足以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