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4速9117

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241號2樓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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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25 ~ 2026/02/24
案件種類:
公寓
總底價:
27
保證金:
6
總坪數:
4.2
坪單價:
6.4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4.2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4.2 坪
其他內容:
3層
張城嘉
張城嘉
法拍專員
經紀業:優室法拍屋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1)
1.
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241號2樓,建號 6113,持分 1/4,27 萬
第二樓層:55.90合計:55.9 (3層樓房)
拍賣紀錄 (3)
1拍,2025/9/23,總底價 41萬,保證金 9萬,坪單價 9.7萬/坪,流標
2拍,2025/10/21,總底價 33萬,保證金 7萬,坪單價 7.8萬/坪,流標
3拍,2025/11/18,總底價 27萬,保證金 6萬,坪單價 6.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4年3月12日現場查封時,第三人張○涵在場稱係基於租賃關係居住使用,出租人係建 物共有人陳○特。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及契約內容為何不明,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 買人自行查明注意。三6113建號建物占用830地號、921-3地號土地之權源不明,且該土地不在拍賣範圍內,請應買 人留意。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於114年3月21日函覆稱:6113建號建物係位於法定空地 之水平增建違章建築,屬既存違章建築,列入分類分期處理,列管拆除等語。拆除風險請應買 人自行注意,本件拍賣係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 金,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
2.
以上不動產公告應買。
3.
優先承買權之行使:一6113建號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 權。  二建物坐落之土地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有優先購買權, 且其優先權優於建物共有人。  三6113建號建物如為區分所有建築物,其基地之所有權人無區分所有建物專有部分者,依民 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條之5規定,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有數人表示優先承買時,以抽 籤定之。   四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4.
無抵押權登記。六、依強制執行法第95條第1項公告應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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