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賢61439

臺南市東區新後甲段756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3
  • 27 點閱
  • 0 列管
  • 2025/8/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23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3
保證金:
8.6
總坪數:
2.8
坪單價:
15.6萬/坪
持分地坪:
2.8 坪
總現值:
42.4 萬
拍後增值:
-0.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東區 新後甲段 756地號,面積 40.1 m2,持分 1/5,38 萬
(住宅區 )
2.
臺南市 東區 新後甲段 758地號,面積 5.4 m2,持分 1/5,5 萬
(細部計畫道路用地 )
法院筆錄 (5)
2.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拍賣之土地現均為道路用地,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6.
係拍賣應有部份,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惟 共有人聲明優先承買時,須就其所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 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 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其餘部分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7.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六、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 求權,拍定後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8.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9.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有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東區 新後甲段 756地號
40.1 m2 × (1/5) × 46,600 元 - 38 萬元
= -0.6萬元
2.
臺南市 東區 新後甲段 758地號
5.4 m2 × (1/5) × 46,600 元 - 5 萬元
= 0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30
1拍 部分點交
26.3 坪 / 980 萬
2025/9/16
1拍 不點交
798.9 坪 / 19,490 萬
2025/9/9
1拍 不點交
61.8 坪 / 2,550 萬
2025/9/9
1拍 不點交
14.6 坪 / 395 萬
2025/9/10
2拍 點交
29.9 坪 / 1,812.6 萬
2025/9/10
3拍 部分點交
48 坪 / 777.6 萬
2025/9/9
2拍 部分點交
516.4 坪 / 5,984 萬
2025/9/3
3拍 部分點交
1,552.4 坪 / 2,735.4 萬
2025/9/3
2拍 不點交
68.6 坪 / 1,215.2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南市東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