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733

臺南市仁德區太子段49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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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4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0
保證金:
8
總坪數:
2.1
坪單價:
19萬/坪
持分地坪:
2.1 坪
總現值:
16.8 萬
拍後增值:
-23.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臺南市 仁德區 太子段 492地號,面積 290.7 m2,持分 9/2016,5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2.
臺南市 仁德區 太子段 492-7地號,面積 58.8 m2,持分 9/224,15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3.
臺南市 仁德區 太子段 492-8地號,面積 82.1 m2,持分 9/224,20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法院筆錄 (8)
2.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編號1土地為既成道路,編號2土地為空地,編號3土地上有建物(門牌:長興四街100號)部分占用。另據鑑價報告記載:編號
3.
2土地部分為雜草空地,部分為舖設柏油巷道,編號3土地上有透天建物坐落。應買人請自行查證,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7.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不動產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不動產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
8.
編號3土地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之規定者,有優先承買權,並優先於土地共有人,惟建物所有權人需提出相關資料到院證明其符合該優購之資格。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本公司及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應買人於投標前應先自行查明拍賣標的有無瑕疵,審慎投標。
9.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10.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1.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3.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3)
1.
臺南市 仁德區 太子段 492地號
290.7 m2 × (9/2016) × 24,100 元 - 5 萬元
= -1.9萬元
2.
臺南市 仁德區 太子段 492-7地號
58.8 m2 × (9/224) × 24,100 元 - 15 萬元
= -9.3萬元
3.
臺南市 仁德區 太子段 492-8地號
82.1 m2 × (9/224) × 24,100 元 - 20 萬元
= -12.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27
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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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4
1拍 不點交
8.7 坪 / 181 萬
2026/1/14
1拍 不點交
7.1 坪 / 124 萬
2026/1/14
1拍 點交
33.7 坪 / 2,290 萬
2026/1/14
1拍 不點交
42.4 坪 / 600 萬
2026/1/20
1拍 不點交
10.4 坪 / 155 萬
2026/1/14
2拍 不點交
71.3 坪 / 544 萬
2026/1/14
2拍 不點交
2 坪 / 9.6 萬
2026/1/14
2拍 點交
24 坪 / 11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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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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