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733

臺南市仁德區太子段492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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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4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5.6
保證金:
5.2
總坪數:
2.1
坪單價:
12.2萬/坪
持分地坪:
2.1 坪
總現值:
20.8 萬
拍後增值:
-4.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臺南市 仁德區 太子段 492地號,面積 290.7 m2,持分 9/2016,3.2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2.
臺南市 仁德區 太子段 492-7地號,面積 58.8 m2,持分 9/224,9.6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3.
臺南市 仁德區 太子段 492-8地號,面積 82.1 m2,持分 9/224,12.8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2)
1拍,2026/1/14,總底價 40萬,保證金 8萬,坪單價 19萬/坪,流標
2拍,2026/2/4,總底價 32萬,保證金 6.4萬,坪單價 15.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編號1土地為既成道路,編號2土地為空地,編號3土地上有建物(門牌:長興四街100號)部分占用。另據鑑價報告記載:編號
2.
2土地部分為雜草空地,部分為舖設柏油巷道,編號3土地上有透天建物坐落。應買人請自行查證,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不動產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不動產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
4.
編號3土地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之規定者,有優先承買權,並優先於土地共有人,惟建物所有權人需提出相關資料到院證明其符合該優購之資格。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本公司及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應買人於投標前應先自行查明拍賣標的有無瑕疵,審慎投標。
5.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6.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7.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8.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3)
1.
臺南市 仁德區 太子段 492地號
290.7 m2 × (9/2016) × 29,900 元 - 3.2 萬元
= 0.7萬元
2.
臺南市 仁德區 太子段 492-7地號
58.8 m2 × (9/224) × 29,900 元 - 9.6 萬元
= -2.5萬元
3.
臺南市 仁德區 太子段 492-8地號
82.1 m2 × (9/224) × 29,900 元 - 12.8 萬元
= -2.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24
1拍 部分點交
17.6 坪 / 840 萬
2026/3/4
1拍 不點交
70 坪 / 420 萬
2026/2/24
1拍 不點交
6.5 坪 / 114 萬
2026/3/4
1拍 部分點交
47.9 坪 / 1,350 萬
2026/3/4
2拍 不點交
2.8 坪 / 16.8 萬
2026/3/4
2拍 點交
1,036.5 坪 / 9,620 萬
2026/3/4
2拍 不點交
21.2 坪 / 240 萬
2026/3/4
2拍 不點交
17.4 坪 / 264 萬
2026/3/3
2拍 點交
18.3 坪 / 40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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