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助育2083

高雄市燕巢區煙波段1507-1地號

其他 不點交 待拍
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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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16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02
保證金:
140.4
總坪數:
138.3
坪單價:
5.1萬/坪
持分地坪:
138.3 坪
總現值:
68.6 萬
拍後增值:
-633.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許家甄
許家甄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12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高雄市 燕巢區 煙波段 1507-1地號,面積 4,248.9 m2,持分 23407/424885,360 萬
2.
高雄市 燕巢區 煙波段 1510地號,面積 2,724 m2,持分 2878/272397,44 萬
3.
高雄市 燕巢區 煙波段 1550地號,面積 2,784 m2,持分 19420/278402,298 萬
法院筆錄 (9)
2.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4年7月11日查封時,現場有圍牆,大門未開啟無法入內, 依空照圖顯示內部似有靈骨塔。債權人之代理人於民國114年7月21日具狀稱標 的物入口有鐵門圍住,無法進入,遠眺為雜樹,標的物由債務人自用。惟實際 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7.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惟因本件為合併拍賣,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其所共有之 各筆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標別中之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優先承買 權。應買人應注意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可能僅取得共有人行使優 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標的,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剩餘部分。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 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 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土地均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 限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 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 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第33條之私法 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 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 應自行負責。
9.
本件拍定標的設有共有物分管協議,並辦理共有物使用管理登記,請投標 人注意。
10.
本件拍賣土地上有建物,建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 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及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規定,則就拍賣 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存否有異議,應循實體訴訟解決,請 投標人注意。
11.
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13.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4.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 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3)
1.
高雄市 燕巢區 煙波段 1507-1地號
4,248.9 m2 × (23407/424885) × 1,500 元 - 360 萬元
= -324.9萬元
2.
高雄市 燕巢區 煙波段 1510地號
2,724 m2 × (2878/272397) × 1,500 元 - 44 萬元
= -39.7萬元
3.
高雄市 燕巢區 煙波段 1550地號
2,784 m2 × (19420/278402) × 1,500 元 - 298 萬元
= -268.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9
2拍 不點交
35.1 坪 / 84 萬
2025/9/10
2拍 不點交
13.5 坪 / 144 萬
2025/9/9
3拍 不點交
0.1 坪 / 1.3 萬
2025/9/9
3拍 點交
0.6 坪 / 3.2 萬
2025/9/9
3拍 點交
0.4 坪 / 3.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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