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慎53179

台南市北區大興街246巷6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75
  • 11 點閱
  • 0 列管
  • 2025/9/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24 週三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475
保證金:
95
總坪數:
26.3
坪單價:
18萬/坪
持分地坪:
15.5 坪
公告建坪:
26.3 坪
總現值:
199.6 萬
拍後增值:
-225.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細部計畫道路用地
主建坪:
26.3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3層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北區 大港段 726地號,面積 23.5 m2,持分 1/3,25 萬
(細部計畫道路用地 )
2.
臺南市 北區 大港段 727地號,面積 130.5 m2,持分 1/3,400 萬
(住宅區 )
建物 (1)
1.
台南市北區大興街246巷6號,建號 246,持分 1/3,50 萬
一層:63.70二層:79.51三層:79.51騎樓:13.42地下層:24.97合計:261.11 (3層樓房、鋼筋混凝土造)
法院筆錄 (6)
2.
據前案鑑價報告所載,查封之編號1土地現為道路,編號2土地上有查封之建物坐落,一樓騎樓 有攤販,建物內部使用情況為閒置,部分有壁癌及鋼筋外露之情況,地下室已填平。另據臺南 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查訪函覆,查封之建物大門深鎖無人回應。應買人自行查證,本件僅拍 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6.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7.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係拍賣共有物應有部份,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依本拍賣條件履 行之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聲明優先承買時,須就其所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 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共有人若就其所共有之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 (或承受或特拍應買) 人就剩餘之不動產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 六、拍賣之建物,其中有增建部份,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其面積以實際為準,拍定後,就 該增建部分,是否得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是否為違章建築及是否會因違建而遭行政機關依法 拆除,由拍定人自行向該管地政主管機關洽辦,本院不負擔保之責。如因違反建築法規遭主管 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或因此依法拆除,均與本院權責無關;本件係以建物現況拍賣,拍定後不 得以面積不符而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應買人應自行查證。增建部份是否佔用鄰地,應買 人應自行查證,如因佔用鄰地遭土地所有權人請求拆屋還地或請求不當得利,亦與本院權責無 涉。
8.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 得以物之瑕疵(如:凶宅、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火災受損、嚴重漏水、土地掩埋廢棄 物、受污染等)請求撤銷拍定。
9.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0.
拍定 (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 (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 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 (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北區 大港段 726地號
23.5 m2 × (1/3) × 38,900 元 - 25 萬元
= 5.4萬元
2.
臺南市 北區 大港段 727地號
130.5 m2 × (1/3) × 38,900 元 - 400 萬元
= -230.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24
1拍 不點交
30.8 坪 / 1,600 萬
2025/9/24
1拍 點交
30.1 坪 / 958 萬
2025/9/17
1拍 不點交
22.7 坪 / 2,600 萬
2025/9/16
1拍 不點交
21.8 坪 / 1,285 萬
2025/9/16
1拍 點交
9.9 坪 / 550 萬
2025/9/9
1拍 不點交
0.2 坪 / 12 萬
2025/9/17
1拍 點交
22.7 坪 / 880 萬
2025/9/17
2拍 不點交
7.5 坪 / 152 萬
2025/9/2
1拍 不點交
2.6 坪 / 80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南市北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