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應買標的於113年11月13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現場,據地政人員 稱
2.
497地號為中豐路642巷25弄上有25弄7號之雨遮,510地號為中豐 路670巷10弄32號對面之三角空地。
4.
應買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27,000元,以最先聲請應買者得標。
5.
本件係應買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各利害關係人對該第三人是否有優先承 買權 發生爭執時,就此須(主張優先承買權利之人)另行訴訟解決,並須 待訴訟確定後始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6.
如有多數人表示意見買受者,以應買之意思表示最先到達本院者為優先; 如不能分別先後,以抽籤之方式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