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北163976

臺南市白河區關帝段685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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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8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0
保證金:
14
總坪數:
291.5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291.5 坪
總現值:
34.7 萬
拍後增值:
-35.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白河區 關帝段 685地號,面積 433 m2,持分 3/8,12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臺南市 白河區 關帝段 686地號,面積 2,137 m2,持分 3/8,58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8)
2.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明,查封土地為雜木林,編號1土地有水溝,編號2土地 有種植玉米。據鑑定報告書所載,查封土地有部分為雜樹林,編號1土地有部分 為頭前溪水道。應買人請自行查證,上開地上作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 後不點交。
6.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主 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 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 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土地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
7.
土地法第107條規定,出租人出賣或出典耕地時,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 承買或承典之權。惟優購權身分之有無以拍定時為準,且主張優購權人須於優 購期間內提出有優購權之證明文件(如租賃契約等)以供審查後,始得優先承 買。 六、有優先承買或點交案件,拍定後仍需進行調查、通知及執行,耗時較久, 應買人投標前請審慎評估。
8.
拍賣之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規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 第三十三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私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三十三 條但書規定,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置入標袋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 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均不許嗣後補正);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四 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 限。
9.
查封之土地係經重劃之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五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 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次序在後之優先權人,縱前來本院應買,本院亦依 前開次序通知。
10.
查封之土地係經重劃,惟據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函稱:拍賣之土地係屬位於 馬稠後農地重劃區內,無欠繳工程費用及差額地價。
11.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請應買人投標前自行查明並審慎投 標。
12.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 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 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白河區 關帝段 685地號
433 m2 × (3/8) × 360 元 - 12 萬元
= -6.2萬元
2.
臺南市 白河區 關帝段 686地號
2,137 m2 × (3/8) × 360 元 - 58 萬元
= -29.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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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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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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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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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
3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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