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4橋金職申314

高雄市橋頭區三仙段135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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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1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15
保證金:
83
總坪數:
51.7
坪單價:
8萬/坪
持分地坪:
51.7 坪
總現值:
223.8 萬
拍後增值:
-191.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陳賢政
陳賢政
法拍專員
經紀業:陳賢政
地 址:高雄市前鎮區中華五路76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橋頭區 三仙段 135地號,面積 2,730.8 m2,持分 563/9000,415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10)
2.
如備註。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95年1月5日假扣押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界結果,系爭土地其上有未保登建物數棟,債權人代理人表示建物為共有人所有,僅執行土地部分。執行法院復於民國114年2月27日再執行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標的土地其上有建物群、空地、私設巷道、雜樹,債權人代理人表示土地現為共有人使用中;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件僅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購權。如上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8.
135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9.
本件標的土地上之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10.
本件土地未經解除套繪管制不得辦理分割,其上已提供興建農舍,該農舍之所有權人對本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有優先承購權順序之爭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12.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3.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5.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橋頭區 三仙段 135地號
2,730.8 m2 × (563/9000) × 13,100 元 - 415 萬元
= -19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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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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