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4富18487

臺北市北投區泉源段二小段14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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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16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0
保證金:
12
總坪數:
21
坪單價:
2.9萬/坪
持分地坪:
21 坪
總現值:
47.3 萬
拍後增值:
-12.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陽明山國家公園區(請逕向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申請)。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北市 北投區 泉源段二小段 147地號,面積 289.9 m2,持分 6/25,60 萬
(陽明山國家公園區(請逕向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申請)。 )
法院筆錄 (3)
2.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4年4月21日現場查封、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147地號土地上有臺北市北投區東昇路臨65-3號2層樓建物占用,據鑑定報告記載為透天建物。上開 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其所有權人及占用土地之權源均不明,共有人間有無 分管契約及契約內容為何不明。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 注意。三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 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3.
以上不動產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6.
優先承買權之行使:一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 先承買權。二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建物 坐落之土地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時, 應提出符合上開規定之證明文件。三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 移轉證書。
土地增值 (1)
1.
臺北市 北投區 泉源段二小段 147地號
289.9 m2 × (6/25) × 6,800 元 - 60 萬元
= -12.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1
2拍 點交
7,419.2 坪 / 3,095.2 萬
2025/9/24
3拍 不點交
16.6 坪 / 15.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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