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合23889

台南市北區長榮路四段135巷8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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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27 ~ 2026/02/26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274.6
保證金:
55
總坪數:
11.8
坪單價:
23.2萬/坪
持分地坪:
8.9 坪
公告建坪:
11.8 坪
總現值:
123.5 萬
拍後增值:
-107.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11.8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北區 仁愛段 839地號,面積 88 m2,持分 1/3,231.2 萬
(住宅區 )
建物 (1)
1.
台南市北區長榮路四段135巷8號,建號 345,持分 1/3,43.4 萬
一層:54.58二層:62.84合計:117.42 (2層樓房、加強磚造、住家用)
拍賣紀錄 (3)
1拍,2025/10/14,總底價 380萬,保證金 76萬,坪單價 32.1萬/坪,流標
2拍,2025/11/4,總底價 323萬,保證金 64.6萬,坪單價 27.3萬/坪,流標
3拍,2025/11/25,總底價 274.6萬,保證金 55萬,坪單價 23.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民國87年10月20日假扣押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債務人之小姨子莊00在場稱:查封之不動 產為債務人及其家屬居住使用;民國114年5月5日本案現場履勘時,債務人未在場,據在場人陳 0明稱其為債務人哥哥,房屋現為其與家人同住,債務人未居住於此,未出租出借他人使用,會 有滲水、漏水情形,無非自然死亡情事。又本件僅拍賣債務人之建物及土地之應有部分,查無 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均不點交。
2.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3.
本件係拍賣土地及建物之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行使 優先承買權時,應就本次合併拍賣之全部土地一併承買,不得僅就其中一筆為之。 六、本件拍賣建物,其中有增建部份,係未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就該增建部 份,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另增建部分 如遭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遭拆除之風險。
4.
依鑑價報告記載,尚無顯著資訊可認定拍賣之建物為海砂屋、輻射屋,或有地震受創、火 災受損及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實際現況仍請應買人自行查 證。
5.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 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 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6.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 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 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7.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北區 仁愛段 839地號
88 m2 × (1/3) × 42,100 元 - 231.2 萬元
= -107.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24
1拍 不點交
31.5 坪 / 860 萬
2025/12/17
1拍 不點交
5.7 坪 / 100 萬
2025/12/17
1拍 不點交
20.4 坪 / 170 萬
2026/1/13
1拍 點交
34.1 坪 / 1,553 萬
2025/12/16
1拍 不點交
5.4 坪 / 100 萬
2025/12/3
1拍 不點交
94.1 坪 / 2,499 萬
2025/12/9
2拍 不點交
25.9 坪 / 340.8 萬
2025/12/9
2拍 不點交
63.9 坪 / 1,320 萬
2025/12/17
3拍 不點交
7.3 坪 / 76.8 萬
2025/12/3
2拍 點交
18.8 坪 / 80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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