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土地為美滿天廈社區基地,其上1779建號建物為債 務人所有,該建物經檢視房間牆有壁癌;債務人之女在場表示建物為自住自用,無出租情事, 無車位;債權人代理人稱查封土地現由社區共有人占有使用,查封建物現由債務人占有使用, 無出租及出借等情事,請求就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予以執行。
3.
據鑑價報告記載:勘估建物為鋼筋混凝土造13層樓房,屋齡約為30.51年,依現場使用情形 判斷為住家使用,室內屋況整體尚可,有少部分壁癌現象,北側臨約20米寬南陽路,東側臨約1 2米寬復興路。
4.
拍賣建物無出租、出借等情事,拍賣土地為集居式住宅之基地,拍定後點交,另依公寓大 廈管理條例第4條第2項及第53條規定,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