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良86125

臺南市關廟區下湖段714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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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5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50
保證金:
70
總坪數:
308.8
坪單價:
1.1萬/坪
持分地坪:
308.8 坪
總現值:
183.7 萬
拍後增值:
-166.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許先生
許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創光電
地 址:744台南市新市區環西路二段2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臺南市 關廟區 下湖段 714地號,面積 2,910 m2,持分 1231/6340,180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臺南市 關廟區 下湖段 714-3地號,面積 1,101 m2,持分 1231/6340,80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3.
臺南市 關廟區 下湖段 714-4地號,面積 1,246 m2,持分 1231/6340,90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8)
2.
查封時,編號1號土地上有作物,編號
3.
3號土地上有種植芒果;嗣本院現場指 界,編號1~3號土地相連,土地位於大水溝底,雜草叢生、未臨路,惟實際使用 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7.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8.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主 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 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 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土地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 六、拍賣之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規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 第三十三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私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三十三 條但書規定,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置入標袋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 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均不許嗣後補正);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四 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 限。
9.
拍賣之土地、建物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複丈,其面積應以重 測或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10.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 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1.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13.
投標單請投入第一至四號標匭內。良股
土地增值 (3)
1.
臺南市 關廟區 下湖段 714地號
2,910 m2 × (1231/6340) × 1,800 元 - 180 萬元
= -78.3萬元
2.
臺南市 關廟區 下湖段 714-3地號
1,101 m2 × (1231/6340) × 1,800 元 - 80 萬元
= -41.5萬元
3.
臺南市 關廟區 下湖段 714-4地號
1,246 m2 × (1231/6340) × 1,800 元 - 90 萬元
= -46.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22
1拍 不點交
2.2 坪 / 10 萬
2025/10/22
1拍 不點交
3.2 坪 / 4 萬
2025/10/14
1拍 部分點交
99.2 坪 / 5,100 萬
2025/10/14
1拍 部分點交
228.8 坪 / 12,700 萬
2025/10/14
1拍 不點交
90 坪 / 1,000 萬
2025/10/14
1拍 不點交
39.7 坪 / 280.7 萬
2025/10/14
1拍 不點交
32.4 坪 / 200 萬
2025/10/14
1拍 不點交
0.5 坪 / 5 萬
2025/10/28
2拍 不點交
346.2 坪 / 304 萬
2025/10/28
3拍 不點交
11 坪 / 96.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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